
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,是一所以工为主,理工结合,工、理、经、管、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,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,是国家“211工程”“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”重点建设高校,2017年,进入国家“xc官方网站双一流”建设序列,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、力学、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学科入选第二轮“一流学科”建设名单。
1.培养模式: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飞行技术专业理论学习,飞行技术专业训练到指定的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——141部航校进行;达到毕业条件者,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授予学士学位,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2.培养费用:飞行执照训练的相关费用按照“公司信用担保、学生个人贷款”的方式,由学生负责飞行培训费用。其他费用(学费、住宿费等)由学生个人承担。航空公司承诺学生在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期间,如因中国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给予体检鉴定结论为“不合格”、飞行训练机构初始评估未通过、飞行训练机构或公司经营不善、瘟疫、战争等情况导致停飞,已产生的培训费由航空公司承担。
5.性别要求为男性,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(出生日期为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,以身份证为准);身高要求168厘米——190厘米之间,体质指数(体重(kg)/身高的平方(m))不应>24或<18.5。
6.屈光度(等效球镜)不应超过——4.50D+3.00D范围;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.00D;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.50D;无色盲、色弱、夜盲、斜视、青光眼或眼球运动受限;其余身体条件符合《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》中的Ⅰ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和招飞体检鉴定差异性要求。
初检包括体格初筛、飞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、英语测试、面试等流程,完成所有流程(含等候时间)预计4小时左右(预计时间仅供参考,会受到参加人数、场地等原因变化),请考生提前做好规划。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:
5.我校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招飞,也从未以合作办学、代培、代招方式进行招飞培训;初检面试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推荐费、介绍费、招待费、活动费、中介费等费用,且仅认可考生个人报名,无需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推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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